妊娠糖尿病檢查需要空腹嗎?

診斷妊娠性糖尿病,建議時間是在懷孕24週至28週時,到醫院做「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,妊娠糖尿病篩檢口服50公克葡萄糖水負荷試驗,檢查當天無需空腹,您喝下50g糖水一小時後抽血,如果血糖值超過140mg/dl以上者為陽性反應,需要安排更進一步的耐糖試驗,即喝100公克糖水,來確定是否為妊娠糖尿病。

       接受一百公克葡萄糖耐糖測試,檢查前一天晚上需禁食8小時,隔天早上先抽空腹血糖(小於105mg/dl),之後口服一百公克糖水,喝完後一小時(小於190mg/dl)、二小時(小於165mg/dl)、三小時(小於145mg/dl)再各抽一次血,四次血糖數值中若有兩項或兩項以上超過標準,則可診斷為妊娠糖尿病。




 
 
 
購物車

你還未從我們店購買任何產品。現在馬上血拼。